东安县全面推行村级“德老”调解工作
新东安 • 单位乡镇
2021-01-21 16:26:03

新湖南客户端1月21日讯(通讯员 邓忠宝  张丽雯)“村里有矛盾找谁?”“吆喝一声,村级‘德老’上门为您解决大小纠纷。”1月21日,东安县井头圩司法所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宣传“德老”调解工作。这是东安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举措。

村级“德老”调解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充分发挥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战士、热心老人等村级“德老”人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社会资源、人脉资源、亲情资源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德老”调解员由新一届村两委推荐,乡镇审核,县司法局统一下发聘任文件。只要符合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等条件就可以被推荐成为“德老”调解员。每个村推选“德老”调解员3-5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司法所负责调解业务培训。县里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德老”调解员一定补贴,年度评选一批优秀调解案例,表彰一批优秀“德老”调解员。

村民遇到矛盾纠纷不但可以找村调委会,还可以就近找自己周围的“德老”调解员调解。“德老”调解员将充分发挥矛盾调解员、民情联络员、法治宣传员、维稳信息员“四员”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邓忠宝 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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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