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尝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星视界 • 长沙县
2020-12-11 21:27:58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尝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1日讯(通讯员 向诗云)“这场听证会以公开透明的形式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让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公平公正,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温度和人文关怀,我希望这种听证会以后能多开。”2020年12月9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人民监督员黄勇现场为检察机关点赞。

该起听证会就涉嫌容留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汤某某、胡某某是否适宜变更强制措施展开公开听证,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评议。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军伟,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代表、辩护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汤某某、胡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17年协议离婚。因两人在婚内期间做生意亏本导致背负债务,故离婚后仍一起来到长沙县榔梨街道经营足浴店,并容留卖淫女在该处卖淫。今年9月22日,二人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捕逮捕。11月25日,本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汤某某辩护人提出两名嫌疑人的儿女均在校读书,一名十岁,一名八岁,两名嫌疑人关押后,儿女均被送到户籍地由爷爷奶奶照顾,生活较为困难。故汤某某辩护人向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刘立新立刻赶赴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我和妻子快六十岁了,身体都不好,看病已经花了六万多,主要靠在豆腐作坊帮工来抚养两个孙子上小学。我恳请检察机关能从轻处理,让他们早日回来照顾两个孩子。”在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刘立新检察官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的父亲,随后,刘立新还走访了两名嫌疑人所在社区,与当地民政机关核实了相关情况,认为嫌疑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理由确有其事。刘立新向该院领导汇报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这场公开听证会予以研究讨论。

听证会上,刘立新检察官向与会各方代表介绍了该起案件的基本事实及调查取证情况,并展示了部分证据材料。各方代表就检察机关是否将嫌疑人汤某某、胡某某变更强制措施逐个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建议将汤某某、胡某某变更强制措施。

下一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本次公开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该院副检察长文军伟表示:“这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是我院的首次尝试。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此类案件的公开听证,既是严格落实少捕、慎捕要求的体现,又做到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回应人民呼声,有效保障了案件办理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通讯员 向诗云

责编:张云荻

来源:长沙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