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蓝山县支持“一主一特”产业电子商务、辅料市场产业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新蓝山 • 公告
2023-05-07 14:20:37

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蓝山县支持“一主一特”产业电子商务、辅料市场产业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蓝山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蓝山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蓝山县支持“一主一特” 产业电子商务、辅料市场产业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 战略, 加快推进我县”皮具箱包玩具、轻纺制鞋” 产业的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步伐, 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基本目标

结合我县”一主一特” 产业发展规划, 对县内皮具箱包玩具、轻纺制鞋产业实施电子商务、辅料市场等产业链配套发展进行扶持, 支持产业链配套发展,大力培育”一主一特“ 电子商务卖场、招引重点配套产品辅料生产和销售企业,延长产业链, 提升集聚度,实现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1.奖励对象。本政策适用于依法在蓝山县注册、纳税,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园区内正在经营(新引入)的“一主一特” 产业原辅材料、机械配套销售门店(一期扶持30户, 二期根据发展情况待定);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红夜市(一期扶持30户, 二期根据发展情况待定)的合法经营商户(以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为准)。

2.奖励条件。需每月正常运营不低于22天,员工数量不低于2人,并持续经营满一年。鼓励经营户聚集在蓝山湘江源皮具城、蓝山壹号等地是政府认定的具有依法消费场景的商业街区集中经营, 以利于抱团发展、做大做强。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1.租金减免。对从事“一主一特”产业的原辅材料、机械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红夜市等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租赁面积必须达到 50 平方米以上且用工达到 2人以上,自企业入驻园区之日起,第一年租金全免,奖励标准参照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租赁县三蓝集团标准厂房享受的补贴标准执行。

2.配套补贴。对从事“一主一特”产业的原辅材料、机械销售配套企业在蓝山注册并实现投产经营,投产经营一个月内一次性奖补经营户搬迁费 3 万元并从投产经营之日起,按 2500元/月进行用工奖补 (3 万元/年),奖补期限为 3 年。

3.物流奖补。企业通过第三方注册地在蓝山的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平台)以本企业名义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直播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并有实际销售,对发货地在蓝山的企业,年快递发件量达到 5 万票、10 万票、20 万票及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1.5 万元、3 万元、6 万元/年快递费奖励在 20万票的基础上每增加 10 万票,增加 2 万元奖励,每年物流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

4.网上零售额奖补。发货地在蓝山的企业(跨境电商除外)按销售额每 1000 万元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发货地不在蓝山的企业(跨境电商除外),按销售额每 1000 万县财政一次性给予 0.5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6 万元。

5.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对企业年度内在亚马逊、wish、eBay 速卖通、Lazada、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县内企业,在县科工局备案,对年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实现正增长并达到 50 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1美元补贴 0.035 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6.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和应用。对符合海外仓建设标准的,运营1年以上且年跨境电商出口额 50 万美元以上,按建设成本(场地租赁、设备采购、系统开发)的 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租用公共海外仓开展业务,年跨境电商出口额达到 50万美元的,按仓储服务成本(不含物流成本)给予 30%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

7.鼓励打造网红夜市场景

(1)对在园区内打造“文化、餐饮、零售、景观”等沉浸式网红夜景的企业,常态化开展夜经济全年达到 200 天以上的(夏季每晚需经营到 21: 30;冬季每晚需经营到 21:00),给子打造网红夜景一次性补贴 2 万元。

(2) 举办夜市经济促消费活动,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单次活动 2 万元的补贴。

(3)对牵头组织 10 家以上企业按照常态化夜市经营要求的,一次性奖励该牵头组织企业 5 万元。

(三)考核办法及兑现。

由县经开区和县科工局主导,对各商家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补贴或奖励。自开业日起,营业满 3 个月后,补足前 3 个月的奖补及奖励,以后每半年兑现一次,直至 3 年期满,三年后另行约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科工局、县经开区牵头,组建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皮具箱包玩具产业补链延链与配套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先进制造业主配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拟定、动态更新发布补链清单和攻关清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定期调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做好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要推进依法征管,完善财税管理体制,维护公平秩序。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有关奖补资金要强化财审联动,对新出台的政策和新增加的项目,牵头部门应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产业扶持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 投资年限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从享受上述政策起 3 年内不得迁离蓝山县,并依法履行在本县纳税义务。对未达到本政策规定的最低 3 年经营年限的企业,已获得奖励和补贴的将依法予以追回

(四)保障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从县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奖补。(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责编:陈昊

来源:蓝山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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