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17张银行卡“躺着赚钱”?他向赫山警方投案自首!
新赫山 • 聚焦
2020-12-02 17:28:10

“因为断卡行动开始后,感觉自己反正也逃不掉,就直接来投案自首了。” 迫于强大压力,11月30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张某峰(男,24岁,赫山区人)主动到赫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2020年上半年,张某峰在玩某款网络游戏时,认识了一陌生网友,一番闲聊后对方告诉张某峰,称有一条出租自己银行卡的挣钱路子,只需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跑分”账户,就能赚取不菲的“租金”。今年八月份开始,心动的张某峰开始出租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从事“跑分”,为扩大业务,张某还以自己资金周转为由,向自己亲戚朋友要来银行卡“出租”,累计为不法分子提供各类银行卡17张,转账流水数百万元,获利万余元。

目前,张某峰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在此,公安机关正告那些心怀侥幸买卖、租借“两卡”的人:买卖租借银行卡本身就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当名下“两卡”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必将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已将自己的“两卡”买卖、租借给他人,请立即悬崖勒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作者:王维

责编:刘杰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