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怀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的公开道歉信
精美北塔 • 单位
2020-11-23 09:54:36

编者按:2020年7月12日,郑怀为饱口腹之欲,自制了一台手动电鱼机,于早上8时许在资江河(禁渔区)里电鱼,捕获河鱼11条。郑怀的非法行为被群众撞见并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追捕,郑怀见状遂丢弃电鱼机及捕获的河鱼等物品逃跑。次日10时许,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郑怀主动到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投案。经专门机构认定,郑怀非法捕捞水产品使用的渔法系电鱼作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其捕获的11条河鱼亦属当地水生野生动物。

2020年10月28日,郑怀被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判令被告人郑怀赔偿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款372元及公开赔礼道歉。

为表达自己的愧疚及悔改之心,呼吁更多市民遵纪守法,做一名爱护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的好市民,郑怀对自己在禁渔区非法电鱼行为进行公开道歉,以下是他的公开致歉书。

道歉信

本人郑怀,家住邵阳市北塔区新滩镇社区二组,于2020年7月12日在邵阳市北塔区新滩社区资江二桥至雪峰桥之间的资江北段沿线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鱼方式捕捞水产品。本人的行为对当地的水产品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经司法机关批评教育,自己深刻认识到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现本人已履行生态补偿义务,并向全社会公开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道歉人:郑怀

2020年11月12日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到邵阳市渔业资源保护活动中来,为建设美丽家园,绘就大美邵阳碧水蓝天的新画卷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区法院

责编:杨栩荣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