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和省交警总队来我县开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衡东发布 • 时政
2020-08-14 17:44:42

衡东融媒8月14日讯(融媒体记者 边冬宇 通讯员 周叶繁)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按照全省专项立法调研工作安排,8月14日,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深入我县开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市交警支队、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和电动自行车协会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会上10个相关单位代表踊跃建言献策,对我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并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管理、路面通行保障、通行规定等方面与参会调研单位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研组指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一项不折不扣民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执法时是否有法可依,能否更加有效、更加规范,此次召开调研会是程序要求,也是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要前提,下一阶段,调研组将把此次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从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安全性与便利性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民众意愿得到体现、社会痛点得到解决。

责编:刘兰娟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