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 永定
2020-07-30 17:25:49


新湖南客户端7月30日讯(记者 欧媛)7月29日,永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街道的农业站负责人、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据了解,3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 1日起施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通过立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责任,规定了监测预报、预防、 控制、应急处置、专业化服务、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安排,规范了专业化服务组织管理,对违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为农业发展和稳定粮食生产提供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作为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基本遵循,认真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建立防控责任制度,强化植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行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行为,细化农作物病虫害预防与治理技术措施,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处置机制,抓紧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

作者:欧媛

责编:胡苗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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