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文明交通安全行】耒阳:创新举措整治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
文明耒阳 • 综合
2022-08-11 00:20:50

“我今天骑车因为没戴头盔被交警劝阻批评教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骑车一定要佩戴头盔,保护自己的安全。”8月10日,在耒阳市德泰隆路与城北路交叉路口,市民李女士因骑电动车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要求她现场参加1小时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并以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现身说法,叙述自己的具体违法行为,警醒身边的家人朋友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是耒阳市在创建省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创新举措整治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的一个现场。

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持续强化城市管理,耒阳市交警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创促建、以创促管”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创新举措,注重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结合,以教育代替处罚,对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不扣车不罚款,只要求驾驶人拍摄短视频,号召市民珍爱生命,戴头盔骑行,确保安全,并以发朋友圈的方式,集赞10个。同时,驾驶人还得穿上红马甲,现场参加交通文明劝导活动1小时。

“不扣分不罚款的柔性执法让我感到暖心,参加劝导和集赞的安全教育令我十分警醒,我以后不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会戴头盔骑车,做文明耒阳人。”市民伍先生说。

“集赞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意识到自己佩戴头盔出行的重要性,并利用朋友圈‘以点带面’进行普法宣传,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及其身边的家人朋友引以为戒。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文明守法,共同维护和谐的出行环境。”耒阳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李靖宇)

一审:赵娟
二审:何孝国
三审:陈平放

责编:徐霞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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