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公 告
(第2号)
衡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选举刘建成为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衡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5月25日
责编:刘兰娟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