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公告
今日平江 • 高新区
2022-04-18 16:14:24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吸引和聚集优秀人才投身“五好”园区建设,经请示县委同意,决定对平江高新区内设6个中层干部岗位(副科职呈报人选)实行全县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此次比选岗位为综合管理部部长、经济合作部部长、开发建设部长、产业发展部长、财政金融部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6个岗位。

二、比选范围

1、综合管理部、经济合作部、开发建设部、产业发展部、财政金融部五部部长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2、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面向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和医院)。

三、岗位职责
01
综合管理部部长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电文、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史志、深化改革、新闻宣传、对外联络、督查督办、数字化办公、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园区内工、青、妇、团等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02

经济合作部部长

负责高新区“一园三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定产业扶持政策;拟定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策划、组织并实施;负责园区内、外资金和项目引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涉外侨务工作;负责园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03

开发建设部部长

负责拟定高新区“一园三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负责推进产城融合、基础配套设施、公用事业、调区扩区工作;承担园区内建设工程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项目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协调工程项目水电气等配套保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欠薪案件;协助推进项目拆迁、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04

产业发展部部长

负责园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矛盾化解、信访处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复工复产、人居环境、村级联络等工作;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05

财政金融部部长

负责统筹高新区财税、金融、筹资、融资、财政收支、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办理贷款、贷后检查、抵押、评估等融资工作,做好项目投资资金的筹集;贯彻执行与财政金融、融资相关的国家方针政策;负责项目申报资料、资金申请资料的完善及确保争项争资到位等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闲置资产置换、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指导和协助企业上市工作;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06

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依法承接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做好相关派驻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企业招用工、劳动力培训、企业人才引进和技能人才培育;规范企业用工,协调处理企业欠薪案件;负责高新企业申报、科技创新、科技平台建设和管理、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企业参加科技创新培训和参赛,构建科创服务体系;组织政策知识宣讲,协助企业申报项目;协助企业融资贷款工作;指导园区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和新型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承担工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理论水平;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责任心,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上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能力等其他条件;

6.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的符合担任副科职级的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且在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新录用、新任职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

5.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6.任现职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见《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岗位计划表》。

五、比选程序
01

公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三年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批复及单位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三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比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如实填写《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报名登记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3.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需达到1:3比选比例。如低于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比选,后期职位空缺由工作领导小组报县委另行研究。

报名时间:4月21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平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34室   

联系电话:0730-2935688

02
资格审查

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档案、部门联审后,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比选对象

03

素质测评

按照学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任职经历等方面进行计分,总分100分,折合30%计入综合成绩。

04

现场面试

面试采用竞职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内容含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岗位适配能力、职业规划等内容,主要测试比选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比选职位的适应程度,演讲时间6-8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由领导小组成员当场打分,折合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

民主评议

由园区工管委领导班子根据现实表现、岗位匹配度、个人综合评价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评议打分,打分区间为5-10分,取平均分为个人得分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数)。

06

综合评定

综合评分(满分100分)=素质测评×30%+面试评分×60%+民主评议(满分10分)。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如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照面试得分高者进行排序。

07
呈报推荐

取每个岗位综合得分第一名作为该岗位的呈报人选,由平江高新区党工委向县委呈报任免。

08
任职聘用

经组织部门考察、县委研究同意并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任职手续。同时,聘任人员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三年一聘,聘任期满,重新竞聘。首次聘任实行一年试用期,再次聘任同一岗位不设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不享受绩效,按原职级职务另行安排。三年任职期内,考核合格的享受岗位相应待遇,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凡进入高新区的,一律按高新区岗位性质管理,并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园区市场化改革启动后,一并纳入改革范畴,且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保障

1.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34室,负责公开比选的具体工作。

      2.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0-2935688。


附件

1、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岗位计划表

2、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附件2:平江高新区公开比选中层干部(副科职呈报人选)报名登记表.doc








责编:高新区办公室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