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查处一药店违规销售哄抬物价行为
新蓝山 • 蓝山
2020-01-28 20:18:0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8日讯(通讯员 赵彬)1月27日,副县长刘素萍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城区药店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用品市场价格,对一违规销售、哄抬特价行为的药店进行立案调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群众举报,位于塔峰镇古城路一药店在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肆意抬高物价,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后,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药店销售的KN95型口罩是从郴州购进的,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并以30元/个突然涨价到45元/个,涉嫌违规销售、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相应处罚。

目前,我县已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90多家药店全面开展疫情防控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并呼吁广大群众和消费者,如遇哄抬物价、消费欺诈等情况及时拔打12315投诉举报。

作者:赵彬

责编:欧阳翔煜

来源:蓝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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