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公告
新蓝山 • 公告
2021-07-26 11:26:56

从2021年4月开始,我县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行为一律“零容忍”、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顺利。现将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违反换届纪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渠道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当前,全县正在开展“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举报电话:0746-2999092;0746-12380。

举报邮箱:www.hnyzls12380.gov.cn

邮政编码:425800

中共蓝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蓝山县监察委员会

责编:欧阳翔煜

来源:蓝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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