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执行新收费标准
掌上芦淞 • 头条
2021-04-12 19:21:47

      刚刚,从市发改委传来好消息,从5月1日起,我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1394个泊位实行一类价格中心城区部分次干道、支路230个泊位实行二类价格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成本测算并充分考虑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车位使用率和周边停车位需求情况,将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分为两类价格进行管理,实行差别化收费。

(一)一类价格

      中心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实行一类价格,执行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

      收费标准:前2小时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2小时后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

      收费时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点至21点,其他时段不收费。

      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二)二类价格

      中心城区部分次干道、支路实行二类价格,调整原收费标准,延长免费时间。

      收费标准:前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费;2小时后按按每小时4元计费。

      收费时段:收费时段为每天9点至20点,其他时段不收费。

      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

      减免规定。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作者:廖喜张

责编:彭姝偲

来源:株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