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森林公安查处一起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案件
新桂阳 • 时政
2021-04-05 11:41:07

新桂阳4月5日讯(记者 何禹军)4月2日,我县森林公安在塘市镇查处一起因清明期间扫墓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

据了解,4月2日上午,村民刘某携带生石灰、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到塘市镇天塘村扫墓时,因抽烟丢烟头引发山火,过火面积几十亩。村民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桂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森林公安局将刘某移送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据了解,今年元月份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办理森林火灾案件40余起,对30余人依法进行处罚。

责编:罗玉倩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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