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典型案例曝光
为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三查一曝光”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关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怀化市洪江区应急管理局从全区2024年1月至6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中针对全区“电气焊无证上岗”办理的案例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警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守好安全防范底线。
一、尹某君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3月7日洪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管人员在巡查发现,洪江区雄溪路226号地段楼房外墙正在进行招牌制作和焊接作业,经现场检查洪江区老贺篷布座套加工店焊接作业人员尹某君正在对雄溪路一门店外墙进行电焊作业,尹某君未经培训合格,无焊接和热切割作业证。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记录一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并要求该店现场管理人员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洪江区老贺篷布座套加工店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向某正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4月10日洪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管人员在对洪江区欣源竹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摆放有一台电焊机,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该电焊机是由该厂临聘人员向某正负责使用,向某正未经培训合格,无焊接和热切割作业证。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记录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并要求该厂现场管理人员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欣源竹制品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彭某阳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4月25日,洪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洪江区新民路桥头原建设银行地段有人正在进行电气焊作业,经询问,电气焊作业人员彭某阳是经济开发区弘文广告经营部聘请的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彭某阳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无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彭某阳立即停止热切割作业,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经济开发区弘文广告经营部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阮某生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接群众举报,2024年5月10日,洪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经询问现场焊接作业人员阮某生是洪江区及时雨炸鸡汉堡店聘请的电焊特种作业人员,阮某生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无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记录一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并要求洪江区及时雨炸鸡汉堡店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对洪江区及时雨炸鸡汉堡店作出壹仟元整(¥: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杨某志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5月15日,怀化市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洪江区塘坨天桥附近有人在进行电焊作业,经现场查询发现电焊作业人员杨某志系经济开发区科达电器经营部工作人员,杨某志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无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记录一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并要求经济开发区科达电器经营部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洪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经济开发区科达电器经营部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编:蒋青苓
一审:蒋青苓
二审:曾亮
三审:马亚晖
来源: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专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