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进乡村 司法救助显情怀
新东安 • 单位乡镇
2021-03-22 18:17:13


新湖南客户端3月22日讯(通讯员 唐小辉 何英)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人民办实事”的部署, 3月19日下午,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东安县井头圩镇廖家村举办陈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就司法救助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权力义务、司法救助基本原则、会场纪律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进行了说明。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市、县两级院检察官在现场还就与会听证员们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陈述了陈某的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救助的事实与理由。

救助申请人陈某系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鉴定,陈某被评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其受伤后共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其他费用数千元。而被告人余某系社会流浪人员,患有精神病,其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法院执行查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陈某患有多重残疾(言语一级、精神二级),无劳动能力,属社区低保户,未婚无子女,生活非常困难。在此情况下,陈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在听取司法案件情况介绍后,与会听证员们结合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程度,从法、理、情多角度对陈某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评析,围绕司法救助标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情形,亟需救助以纾解家庭困难。

“法律不是冰冷条文,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温度。”与会听证员高度评价了此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认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陈某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既回应了群众诉求,又彰显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作者:唐小辉 何英

责编:张钰茜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