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曝光台|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你上榜了吗?(一)
龙源临武 • 要闻
2021-03-16 19:39:44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2、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

3、不得饮酒驾驶

4、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5、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你上榜了吗?


自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始终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严处态势,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然而,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却时有发生,部分市民对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等规定不以为然,今天,我们的节目就来曝光一波近期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

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11时30分

地点:临武县第六完全小学大门口

现象:大多数骑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未佩戴安全头盔。

作者:徐郅玮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 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版权作品,未经明确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获得合法授权的,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登陆“龙源临武”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