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4月20日
异地就读考生集中审核办理时间:3月9日-3月29 日(永定区财政局二楼202、209办公室办理)。
本地就读考生集中审核办理时间:3月30日- 4月20日(一中、民中、天门、侨辉、北大邦、旅职等学校)。
考生在报名点领取(也可自行打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空白表;
考生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和父母户口本原件;
有民族成份变更的考生提供“民族成份更改通知单”或“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民族纠错)”(2011年以后的由公安部门提供);
发生户口迁移的考生需要提供迁入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考生父母在我区工作或生活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中考生与父母的父子(女)母子(女)关系不明确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关系证明。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有迁移、补录、民族成分有更改的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区公安部门审核→区教育部门审核(三年之内学籍有变化的,须先通过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认定学籍)→区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市公安部门复查认定(户籍迁移、补录、民族变更时)→市民宗局审核、审查。
确定好考场和考试时间,考场走错的也大有人在,所以确定好考场,同时也要把我考试时间,迟到就不可以入考场了,所以时间是不等人的。
民族工作部门在审核时必须查验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张贴至附件证明材料上方空白处)。
本地就读考生与是少数民族父亲或母亲一方合户(在同一户口本)的,同时户籍无迁移,区内户籍迁移,由桑植县、武陵源区及慈利县七个民族乡户籍迁入至我区的,且无民族成分变更、学籍在同一学校满3年的,直接交由学校办理。
以下情形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考生需要提供迁入理由。如来永经商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或者产权证、投靠父母户籍证明、工作调动人事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张贴至附件证明材料空白处)。
(2)考生是单列户、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合户、与父母其中一方不是少数民族合户等户籍信息不能明确反映父子(女)母子(女)关系且按随父就母原则不能确认考生民族成份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或关系证明(张贴至附件证明材料空白处)。关系证明可由户口所在村(居)或派出所出具,村(居)出具的关系证明必须经村(居)书记或主任签名盖公章,并填写签名人员身份证号码,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经办人员签名并盖公章。考生在证明关系时如遇父母婚姻发生变化的必须提供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协议书,协议书须公证处公证签字盖章。
(3)有民族成份变更的考生必须提供“民族成份更改通知单”或“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此表为公安纠错程序,2010年以后的由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张贴至附件证明材料下方空白处)。
张家界市公安局
电话:0744-8248167
地址: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南庄路32号
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电话:0744-8223216 地址: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南庄路17号
张家界市永定区公安分局
电话:0744-8295303 地址:永定区财政局西南方向150米
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电话:0744-8202613 地址:永定区财政局二楼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招生办)
电话:0744-8596872 地址:永定区人民政府背后
责编:廖芯仪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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