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人 骑电动自行车,这些行为不能有!
新资阳 • 头条
2021-03-04 09:35:01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无牌上路、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

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被处罚



闯灯越线、不戴头盔、接打电话……此前,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以口头教育为主,而随着3月1日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对这些“任性”驾驶行为制定了处罚规定。


《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还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在夜间或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步行街或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时,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在公共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等。


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驾驶人可持有效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目前,益阳8个区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上牌业务,登记不收取费用,且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驾驶人可下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APP线上办理上牌。


《办法》施行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办法》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则不得上道路行驶。


市公安交警部门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呼吁驾驶人朋友,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责编:郭浩

来源:益阳在线